保險服務
六、申請理賠應檢附之證件為何?
(一)被保險人死亡時,請檢附以下文件洽經辦郵局辦理:
1、「保險金申請及調查書」及「郵政壽險聲明事項及個資告知義務書(申請理賠業務專用)」(可自本公司網站下載專區「壽險表單」下載)。
2、保險單。
3、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4、被保險人除籍戶籍謄本。
5、病歷調查同意書。
6、要保人身分證、印章。
7、身故(理賠)受益人身分證、印章。
8、被保險人如係因車禍死亡者,請檢具「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被保險人失能時:
1、「保險金申請及調查書」、「郵政壽險聲明事項及個資告知義務書(申請理賠業務專用)」及郵政壽險申請理賠之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非身故件須填寫)。
2、保險單。
3、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
4、病歷調查同意書。
5、要保人身分證、印章。
6、被保人身分證、印章。(90年3月1日以前成立之契約,則為理賠受益人身分證、印章。)
(三)住院醫療費用件(日額型):
1、「保險金申請及調查書」、「郵政壽險聲明事項及個資告知義務書(申請理賠業務專用)」及郵政壽險申請理賠之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非身故件須填寫)。
2、保險單。
3、受益人(或被保險人)身分證、印章。
4、醫療診斷證明書及住院證明。
※申請「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保險金」者,須列明進、出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日期。(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
5、病歷調查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