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保安心貸」行銷活動辦法
一、活動名稱:郵保安心貸(以下簡稱本活動)。
二、活動期間:自115年8月20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三、申請期間:自115年8月20日起至115年9月18日止。
四、活動對象:符合本公司保單借款資格(保險費付足1年以上且契約有效者)。
五、活動條件:
申請期間內申辦保單借款(包括臨櫃辦理、自動櫃員機、網路ATM及行動郵局借款),「單筆保單借款金額」達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含)者,且於活動期間內該保單無任何還款紀錄(包含清償全部或部分活動前及活動期間之借款本息及利息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於8月31日前申辦,可再額外獲得1次抽獎機會;單筆借款金額逾5萬元部分,每增加3萬元可增加1次抽獎機會。
六、活動網站登錄:
本公司將於活動期間結束後,以要保人於本公司留存之手機號碼,簡訊通知要保人符合抽獎資格。手機號碼有誤或未留存致無法通知者,本公司不另行通知。本公司將於115年11月5日發送符合抽獎資格通知,請要保人收到通知簡訊後,於115年11月13日前至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連結活動頁面,勾選同意個人資料告知事項及確認活動辦法後,輸入保單號碼、身分證字號、於本公司留存之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後始得參加線上即時抽獎活動。
七、活動獎項:
獎項
獎品
數量
一獎
量販店5,000元電子商品卡
6
二獎
量販店3,000元電子商品卡
15
三獎
便利商店2,000元電子商品卡
30
四獎
便利商店1,000元電子商品卡
150
五獎
i郵購紅利點數100點
500
(註:上述獎品如遇缺貨或其他因素無法提供時,本公司有權以等值商品替代。)
八、領獎方式:
由本公司委託之宏將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將公司),依要保人於本公司留存之資料,於115年12月15日前寄發中獎通知簡訊予中獎人,並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公布中獎名單。
九、領獎說明:
(一)
中獎人獲獎之獎品價值合計未超過1,000元者,於寄發中獎通知簡訊時一併寄送獎品兌換序號(以下簡稱兌換序號);另中獎人獲獎之獎品價值合計超過1,000元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宏將公司將寄發中獎通知簡訊及領獎確認書予中獎人,中獎人應依宏將公司通知之期間及方式填寫領獎確認書,繳交予宏將公司。宏將公司將於收到領獎確認書後,以簡訊方式寄送兌換序號,中獎人若於送出領獎確認書後10日內尚未收到簡訊,請依領獎確認書上標示之指定日期前主動通知宏將公司。如有逾期、不願意配合提供或未提供完整領獎所需資料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二)
兌換序號具唯一性,僅限兌換1次,一經兌換即不可重複使用,請妥慎保管,使用方式及使用期限以兌換畫面標示為主,遺失或逾期恕不重新補發、退換,亦不得要求兌換現金。如要保人於本公司未留存正確手機號碼,致無法通知或寄發獎品時,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三)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凡所領獎品價值超過1,000元者,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本公司將委託宏將公司辦理相關稅款扣繳憑單作業,並將於年度結算寄發所得扣繳憑單;領取獎品價值超過20,000元者,中獎人須繳納10%機會中獎所得稅額(中獎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為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須繳納20%)。中獎人如為無行為能力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獎,如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人義務,應由中獎人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及宏將公司無關,如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喪失中獎資格;前述稅捐法規如有變動,依修正後規定辦理。
十、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委託宏將公司負責執行本活動各項事務,參加者於本活動網頁登錄個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即表示同意由本公司及宏將公司於法令允許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辦理本活動相關事宜。參加者以任何形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不移作其他用途,相關資料保存期間自活動參加日起至活動結束後6個月,參加者如不願提供個人資料視同自願放棄參加資格。
(二)
參加者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請由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活動之所有說明及其後之修改變更。當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並提供個人資料時,即表示法定代理人已為閱讀、瞭解並同意。
(三)
截至獎品寄發日前,參加活動之契約須為有效狀態,如於該日期前有無效、撤銷、終止或解除之情事,本公司有權審核並取消該客戶於本活動之抽獎資格。
(四)
中獎人可放棄領獎,但不得要求將獎品轉讓、挑選規格(含款式及顏色)、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獎品無人領取時,從缺不再遞補。
(五)
本活動之網路登錄及本活動時間之認定,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與認定為準。
(六)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或填寫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
參加本活動者須自行確認所留存之聯絡方式均為正確,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未能通知中獎人領獎事宜,或獎品無法寄送成功,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八)
本公司有權檢視得獎情況是否有人為操作之行為,對於以偽造、詐欺或其他不正當之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本公司有權撤銷其中獎資格或拒絕其參與本活動。
(九)
i郵購紅利點數使用注意事項:
1.
「i郵購紅利點數」兌換序號限在本公司「i郵購」網站登錄,請妥善保管。序號一經登錄,即完成兌換作業,兌換後無法轉移。
2.
i郵購紅利點數1點可於本公司「i郵購」網站購物折抵1元。
3.
兌換方式:
指定期限內至i郵購網站(https://www.postmall.com.tw/)登入會員,於「會員專區」/「登錄紅利點數」/「紅利兌領」,進行序號登錄。
十一、本公司保有解釋、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