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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2/12/12 列印

最新消息出租訊息公告

[歷史消息]臺北松江路郵局3樓節餘場地出租

  • 發布單位:台北郵局
  • 發布時間:111/12/12
  • 閱次:142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徵租房地 公 告

主旨:公開徵租臺北松江路郵局3樓節餘場地,歡迎廠商多加利用。
依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及房地產運用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徵租標的:臺北松江路郵局3樓(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6之2號3樓),可使用面積約39.23坪。
二、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編定情形:第三種商業區。
三、建物使用執照所載用途:集合住宅。
四、徵租標的使用限制:住家、辦公室或使用用途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
五、承租資格:凡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法登記之法人、團體或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均可承租。
六、月租金底價、租期、履約保證金及免付租金裝修期:
(一) 月租金底價:新臺幣4萬5,000元整。
(二) 租期:3年,租期屆滿得續約,惟租金及租賃條款經雙方協議後另訂立新約。
(三) 履約保證金:相當於2個月決標月租金金額。
(四) 免付租金裝修期:15日曆天。
七、租賃房屋應於法律許可之範圍內使用,承租人應自行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或房屋使用用途變更,所需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如未辦妥而遭取締,應由承租人負責,承租人並應同意無條件終止契約且不得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八、登記地點:凡有意承租者,請自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起至12月21日止,於辦公時間(08:00-12:00及13:30-17:30)內至本局勞安(總務)科庶務股(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114號行政大樓4樓),洽王小姐辦理登記(聯絡電話:02-23114331#6727),登記截止日前如有2人以上辦妥登記者,將採競價方式辦理,每次加價之最低金額為1,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取得優先承租權,除不可歸責於優先承租權人之事由外,優先承租權人應自書面通知到達或競價完成取得承租資格後15日內辦妥訂約事宜,逾期視同棄權,由出價次高者,依序遞補取得承租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辦理登記時,請出具承租登記申請書及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競價時,請出具授權委託書及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並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鑑章備用。
(三)登記截止日前如有2人以上辦妥登記者,將採競價方式辦理,競價日期將於登記截止日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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