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函件大陸函件資費表

【說明】
1.信函、印刷物(書籍及小冊得展至 5公斤)、新聞紙、小包每件限重不逾2公斤,盲人文件每件限重不逾7公斤,印刷物專袋每袋重量不得少於 10公斤,限重不逾25公斤。
2.掛號費於102年6月1日起調整為新臺幣65元。水陸印刷物逾2公斤者,每續重1,000公克加收40元。
3.新聞紙或雜誌有郵務營業規章第28條所定情形之一者,應按印刷物付費交寄。
4.寄往大陸水陸掛號函件105.4.1起停辦。
水陸函件資費
    105年4月1日起實施 單位:新臺幣元
  • 信函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7.0 元
      逾20公克 不逾100公克  17.0 元
      逾100公克 不逾250公克  32.0 元
      逾250公克 不逾500公克  62.0 元
      逾500公克 不逾1000公克  108.0 元
      逾1000公克 不逾2000公克  176.0 元
  • 印刷物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書籍及小冊得展至 5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5.0 元
      逾20公克 不逾100公克  10.0 元
      逾100公克 不逾250公克  20.0 元
      逾250公克 不逾500公克  35.0 元
      逾500公克 不逾1000公克  57.0 元
      逾1000公克 不逾2000公克  81.0 元
      每續重1000公克  40.0 元
  • 印刷物專袋
    • 每袋重量不得少於 10000公克,限重不逾 25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每重1000公克  40.0 元
  • 新聞紙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3.0 元
      逾20公克 不逾100公克  5.0 元
      逾100公克 不逾250公克  10.0 元
      逾250公克 不逾500公克  18.0 元
      逾500公克 不逾1000公克  29.0 元
      逾1000公克 不逾2000公克  41.0 元
  • 盲人文件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7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免收水陸路普通資費  0.0 元
  • 小包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100公克  10.0 元
      逾100公克 不逾250公克  20.0 元
      逾250公克 不逾500公克  35.0 元
      逾500公克 不逾1000公克  57.0 元
      逾1000公克 不逾2000公克  81.0 元
  • 明信片
    • 單位 計費標準
      每件  5 元
航空函件資費
    105年4月1日起實施 單位:新臺幣元
  • 信函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9.0 元
      每續重20公克  6.0 元
  • 印刷物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書籍及小冊得展至 5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7.0 元
      每續重20公克  5.0 元
  • 印刷物專袋
    • 每袋重量不得少於 10000公克,限重不逾 25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每重1000公克  124.0 元
  • 新聞紙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5.0 元
      每續重20公克  4.0 元
  • 盲人文件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7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5.0 元
      每續重20公克  4.0 元
  • 小包
    • 每件重量不得高於 2000公克

      重量 計費標準
      不逾20公克  7.0 元
      每續重20公克  5.0 元
  • 明信片
    • 單位 計費標準
      每件  6元
  • 郵簡
    • 單位 計費標準
      每件  8元
特種資費
  • 特種資費
    • 單位:新臺幣元

      資費類別 計費標準 資費
      掛號費 印刷物專袋除航空資費外每袋另加 150.00
      除航空資費外每件另加 65.00
      回執費 每件 18.00
其他資費
  • 其他資費
    • 單位:新臺幣元

      資費類別 計費標準 資費
      查詢費 免費
      欠資手續費 每件 6.00
      掛號函件副執據費 每件 65.00
附註1:寄件人申請撤回時,如郵件尚未離開我國郵政出口封發局者,相關撤回費比照國內郵件撤回費標準收取。
附註2:本業務大宗函件適用於國際大宗函件郵資折扣條件及計費標準,詳情請參閱國際大宗函件郵資折扣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