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小撇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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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補足郵資後(=應收郵資-便利箱袋預收資費),得以便利箱(袋)改交寄時效較快之「國內快捷郵件」。 |
2. |
補足郵資後(=應收郵資-便利箱袋預收資費),得以便利箱(袋)改交寄「國際快捷郵件」、「國際包裹」以及「大陸地區快捷、包裹」等國際宅配服務 。 |
3. |
「小型便利箱(box5)」及「寶貝便利袋」補足郵資後(=應收郵資-便利箱袋預收資費),除可改交寄「國內快捷郵件」、「國際快捷郵件」、「國際包裹」以及「大陸地區快捷、包裹」外,尚可指定改交寄「國內、國際小包函件」(掛號、非掛號皆可)。 |
4. |
便利箱(袋)僅得裝寄物品或印刷物;便利箱(袋)內裝信函時,應按『信函』計價或採『混合交寄』。 *文件種類之認定:「信函、印刷物與其他有關郵件適用對照表」 |
5. |
貴重物品請以報值交寄,以確保權益。 |
6. |
改變原結構或形狀者,應依國內包裹資費計價,無法享有便利箱(袋)及重複使用郵資抵減之優惠,預付郵資差額不予退還。 |
7. |
首次使用便利箱(袋)資費僅為國內掛號包裹普通資費,其他附加服務資費應另付(如:報值費、回執費、代收貨款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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