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5月19日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先生頒布戒嚴令,公告臺灣自38年5月20日零時起實施戒嚴,臺灣從此進入戒嚴時期。戒嚴限制了憲法賦予人民的權益,影響民主憲政的發展。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演變,人權法治思想的普及,為推動民主憲政改革,蔣故總統經國先生於民國76年7月14日明令宣布,自76年7月15日零時起解嚴,正式解除長達30餘年的戒嚴,也為臺灣民主改革踏出歷史性的一步。本(96)年適逢解嚴20週年,本公司配合規劃以解嚴後開放報禁、黨禁及言論自由為主題,發行「2007解嚴20週年紀念郵票」1枚,面值新台幣12元,以資紀念。
1.首日封 每個新臺幣2元2.貼票卡 每張新臺幣5元3.護票卡 每張新臺幣5元4.活頁集郵卡(連護卡套) 每張新臺幣8元 以上均自民國96年7月12日開始發售。5.預銷首日戳封 每個新臺幣14元自民國96年7月15日開始發售。顧客如有需要,請向全國各地郵局訂購,亦可逕行上「中華郵政集郵電子商城」網站(http://stamp.post.gov.tw)瀏覽訂購。
紀念郵戳:鐫刻紀念郵戳1式交各等郵局(責任中心局)轉發所轄各級郵局,於郵票發行當日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