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匯常見問題定期業務
請問定期存單未到期中途解約手續如何?有何規定?
*儲戶本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定期存單及郵政存簿儲金
簿,至立帳郵局辦理。
*委託他人代辦時,受託人應繳附儲戶之委託(授權)書並出示委託人
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受託人另須在相關申請書或單據上簽名/蓋
章,同時填註國民身分證號碼、住址及連絡電話,委託書經受理局
查證屬實後辦理。
*未成年人辦理定期儲金中途解約之憑辦文件,除得免提示第二身分證
件外,餘比照未成年人開戶作業之規定辦理。
*中途解約「利息」之計算按實存期間依下列規定單利8折計息。
◎未存滿1個月者不計利息。
◎存滿1個月未滿3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1個月期利率計算。
◎存滿3個月未滿6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3個月期利率計算。
◎存滿6個月未滿9個月者,按實存期間,依6個月期利率計算。
◎存滿9個月未滿1年者,按實存期間,依9個月期利率計算。
◎存滿1年未滿2年者,按實存期間,依1年期利率計算。
◎存滿2年以上者,按實存期間,依2年期利率計算。
*儲戶辦理存單中途解約,給付款項應轉存儲戶本人郵政存簿儲金
或劃撥儲金帳戶,或本人銀行帳戶,或開立以儲戶本人為受款人
之「不得撤銷記名、禁止背書轉讓及劃線」業務專用劃撥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