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91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38680號令修正公布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79381號令修正公布第10條及第49條條文;並刪除第20條條文 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 10700130971號令修正公布第 4、6、14、19、29、31、40 條條文;增訂第 5-1、6-1 條條文;並刪除第 30、4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08年7月26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 1080023515 號令發布定自108年1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4121號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增訂第 35-1、35-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112年7月21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1121030312號令發布定自112年8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