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常見問題專營郵件業務
最後更新日期:102/01/01
郵政專營權之範圍為何?
一、依據郵政法第6條規定,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
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限:
(一)明信片
(二)郵簡
(三)信函:1.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
單位所交寄者。2.上述以外之人所交寄,且單件重量500公克以下或單件
資費不逾104元郵資者。
二、印刷物、信函等郵件之收費種類可參考: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郵務業務/函件
業務/印刷物與其他有關郵件適用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