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勸募專案
一、行善捐棺
『行善捐棺』善款用途,以喪葬補助、棺木補助、骨灰罈補助、公立塔位補助...等為主。
幫助對象為:1)亡者設籍臺中市滿三個月以上,或亡者為臺中市重大社會案件被害人或弱勢家庭;2)前項類別之亡者無遺屬或有遺屬但無力殮葬,由轉介單位或喪葬執行人(如:合法殯葬禮儀業者)向本會提出申請;3)補助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為優先、其他縣市次之。
轉介單位的定義: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辦公室、縣市政府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縣市政府社區福利中心、縣市政府家庭福利中心、縣市政府生命禮儀管理處、縣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縣市政府合法殯葬禮儀業者、縣市政府相關局處科室、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學校或財團(社團)法人非營利組織。
二、急難救助
『急難救助』善款用途包括:扶貧濟貧、弱勢關懷、物資救濟、扶幼敬老、老人安養、災變救助、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貧困學童獎學金、特殊境遇家庭等。
幫助對象為:1)設籍臺中市滿三個月以上,領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經濟邊緣戶;2);符合前項類別,由轉介單位向本會提出申請;3)補助對象以設籍臺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為優先、其他縣市次之。
轉介單位的定義: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辦公室、縣市政府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縣市政府社區福利中心、縣市政府家庭福利中心、縣市政府生命禮儀管理處、縣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縣市政府合法殯葬禮儀業者、縣市政府相關局處科室、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學校或財團(社團)法人非營利組織。
【溫馨提醒】
1)若您需要收據或報稅,請填寫正確的捐款收據資訊,包括:收據抬頭姓名(若以公司名義捐款,請註明統一編號)、捐款人身分證字號、寄送地址、E-mail、連絡電話、收據形式...等,以利開立及寄發捐款收據。為確保收據資訊完整,亦可填寫此『捐款收據資料表』資料。
2)若需要報稅,每年2月底前,由本會上傳捐款資訊及金額至『 國稅局 』。收據抬頭務必是『中文姓名』,並填寫對應之『身分證字號』。收據抬頭是公司名稱,或英文姓名,無法上傳國稅局!!!
3)上傳至『 國稅局 』,僅適用收據抬頭為個人且資料提供完整者。若填寫收據資料錯誤,本會將以04-22658189聯繫並修正資料。無法聯繫之捐款人,本會將放棄該筆資料上傳,以利其他捐款人資料順利上傳至國稅局。因此,請務必填寫正確的聯繫電話,還請善心人士理解與配合。
4)若需要報稅,且為多人聯名進行捐款,將以『第1個中文姓名』,作為申報國稅局之姓名,並請填寫對應之『身分證字號』。無法全部的捐款人姓名,都進行申報。
5)無論是否要報稅,1筆捐款提供1張收據,是符合法規的做法(如同買東西拿取發票。若需要多張發票,就要分開結帳)。因此,若需要多張收據,請以單一姓名,各別進行單筆捐款,以利本會作業並順利寄出收據。
6)捐款後,若未填寫此『捐款收據資料表』,發生收據資訊有不完整的狀況,為符合相關法規之規範,讓本會在月初順利完成收據作業,將分別以下列資訊取代。還請善心人士能理解與配合,或填寫此『捐款收據資料表』,謝謝。
捐款用途:『一般捐款』,不指定用途。
收據抬頭:『善心人士』。
收據種類:『年度』。
收據形式:『電子版收據』。
7)選擇『單次』收據,收據將於隔月10日前寄出電子版收據或紙本收據;選擇『年度』收據,本會將於每年1月底前寄出電子版收據或紙本收據。
8)本會依據捐款人提供捐款收據資訊,開立紙本收據、電子版收據,或上傳捐款資料及金額至國稅局。關於個人資料的收集詳情,請參閱隱私權保護政策與服務條款。
隱私權保護政策與服務條款:https://www.ycyca.org/pages/privacy
9)本會官網上的公開徵信,每月1號、16號(遇假日順延)更新資料,歡迎前往查詢。
公開徵信:https://www.ycyca.org/pages/公開徵信
10)若捐款人不願意公開徵信,請點擊下載【不同意捐款者姓名公開揭露聲明書】,填寫後,E-mail提供此聲明書,謝謝。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4-22658189(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2:00,14:00-17:00)。E-mail:ycyca.or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