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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快訊
刷卡消費時應注意事項
- 每日在國、內外刷卡消費合計不得逾新臺幣6萬元(未成年人不得逾新臺幣2萬元),每月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消費限額不併入ATM提款及轉帳限額內。
- 國外刷卡消費以當地貨幣換算為等值之新臺幣計算。
- VISA金融卡於國外交易(刷卡消費及國外ATM提款),大部分係使用卡片磁條交易,持卡人應慎防卡片磁條資料遭盜錄。
- 刷卡消費時,勿讓卡片遠離您的視線,以免卡片遭誤刷或盜刷,以維護您的卡片安全及權益。
- 請勿隨意在空白或未填妥的簽帳單上簽名,以維護您的權益。
- 簽名前,請務必確認簽帳單所列之卡號、簽帳金額是否正確。
- 簽帳單之簽名字樣須與VISA金融卡背面之簽名欄字樣相同。
- 若簽帳單因錯誤需重寫或欲取消該筆交易時,請將原簽帳單各聯予以撕毀或要求特約商店給予退款單或退貨證明,以避免特約商店重複請款。
- 結帳後,請確認特約商店人員交還您的VISA金融卡,確實為您本人的卡片。
- 完成交易後,請保留簽帳單,以便與本公司所寄送的「郵政VISA金融卡消費/國外提款明細單」核對。
- 如須使用VISA金融卡付款授權書進行刷卡交易時,持卡人應於填寫及交付授權書前,詳細考慮其相關個資遺失、被竊而遭盜刷之風險。
扣款時應注意事項
- 刷卡消費時,本公司將先自您的存簿儲金帳戶將該應付消費款項予以圈存,俟收單銀行向本公司請款,本公司再將該應付消費款項自您的存簿儲金帳戶內扣除該圈存保留款。
- 於國外消費時,若因本公司授權與VISA國際組織清算之匯率變動致所圈存之金額與實際清算金額不同,應以清算金額為實際扣帳金額。
- 如您已消費但扣帳時存款帳戶可用結存不足支付者(如匯差等原因),您仍應負清償責任。
- 您對消費明細如有任何疑義,例如無此筆交易、重複扣款等,請立即向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語音專線0800-700-365(手機請撥打付費電話:04-23542030)查詢,並得依規定申請疑義帳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