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字型小 字型中 字型大

國際匯兌業務

最後更新日期:105/05/10 列印
匯出匯款:
承作方式:電匯
匯款幣別:人民幣、美元、港幣及歐元。
匯款地區:大陸以外地區(填寫範例)
請提供受款人戶名、地址(含城市、省份或州別)、國家、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銀行帳號及銀行(含分行)名稱或SWIFT Code。
通匯地區遍及全球的通匯網路。
匯款地區:大陸地區(填寫範例)
請提供受款人戶名、地址(含城市及省份) 、國家、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銀行帳號及銀行(含分行/支行)名稱或SWIFT Code,申辦人民幣匯款,請提供12碼收(受)款銀行之大額支付行號(CNAPS, China National Automatic Payment System)。
通匯地區遍及大陸各地。
匯款限額:每筆匯款金額不得逾3萬等值美元;自然人申辦人民幣匯款至大陸地區,對象以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為限,且每人每日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
本公司提供「網路郵局外匯匯出匯款服務」,歡迎多加利用(請先親洽國際匯兌經辦郵局辦理相關約定內容)。
 
匯入匯款:
承作方式:電匯
匯款幣別:限人民幣、美元、港幣及歐元。
接受來自世界各國及大陸地區匯款到您的郵局存簿儲金帳戶。
匯款人從國外匯款到郵局存簿儲金帳戶,請點選匯入匯款填寫說明
匯款限額:自然人辦理人民幣匯入匯款,每日結售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
 
國際郵政匯票:
直接通匯國之作業方式:
由發匯國填發國際郵政匯票,寄兌款國之相關互換局轉寄受款人持兌。採用國家:日本、法國。
由發匯國將匯款詳情填列國際郵政匯票清單,寄交兌款國之相關互換局,互換局再依據清單內匯款詳情,另繕製國際郵政匯票或國內兌付據寄受款人持兌。採用國家:義大利、韓國及馬來西亞。
匯入款之兌付:由本公司指定郵局(列明於國際郵政匯票或國內兌付據上)辦理兌付。
匯出款之收匯:每筆限額為美元3萬元(或等值之歐元)。
 
申辦手續:
請備妥下列身分證件,至本公司國際匯兌經辦局(請按此查詢)辦理:
本國人:國民身分證。
外國人:居留證或護照。
大陸人士:入出境證或居留證。
港澳人士:入出境證或居留證或臨時入境停留通知單。
公司(行號或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含統一編號)、公司(行號或團體)章及負責人章。
相關手續費詳情,請參考本公司外匯資費查詢
 
注意事項:
結匯金額超過等值新臺幣50萬元(含)以上者,應填「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
臨櫃實際交易匯率以交易時本公司匯率行情為準,詳情請參考外匯匯率查詢
匯款及手續費僅收新臺幣;退匯時,以退匯當時匯率折付新臺幣。
外匯匯出或匯入匯款,除本公司已收取之匯費外,轉匯銀行或受款銀行得依國際間銀行慣例,自匯款內扣收處理手續費。
匯出匯款之受款人應依當地結匯規定辦理結匯入帳手續。
在我國境內居住,未滿20歲之自然人,每筆結匯金額達新臺幣50萬元(含)以上之匯款,應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結匯。
目前人民幣進出大陸地區仍受大陸當地相關法規的限制,如未能符合大陸當地主管機關或銀行規定而遭退匯,匯款人將負擔相關費用及承擔匯率損失風險,請審慎評估,更多詳情請參閱人民幣業務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