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驗聯徵中心申請書
本公司接受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委託,提供民眾申請中文「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以下簡稱「信用報告」)」(可依自身需求加列信用評分資訊)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以下簡稱「債權人清冊」)」(含前置協商專用及展延方案專用),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一、受理範圍:
- 限本國自然人(本人)年滿18歲或未滿18歲之已婚者(身分證之配偶欄有登載)親自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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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受理以下申請案件,請自行至聯徵中心櫃台辦理或郵寄辦理(申請書請另於聯徵中心網站下載):
- 個人自行申請英文「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 個人委託他人代辦申請中、英文「信用報告」及中文「債權人清冊」
- 個人屬其他特殊狀況身分如:當事人受監護宣告或未成年或往生而由他人代辦申請中、英文「信用報告」及中文「債權人清冊」
- 企業申請中、英文「信用報告」
- 個人不同意聯徵中心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義務內容及依其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特定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資料
- 個人身分證正面驗證資料與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資料不符合者
- 個人或企業欲額外加查信用資訊項目或歷史信用資訊
- 身心障礙、失業、低收入人士、65歲以上年長者、原住民年滿55歲以上年長者及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狀況、重大傷病者及重大天然災害災民等8種人士,除與一般申請人同享有當年度首次免查詢費之優惠外,當年度第2次以後申請「信用報告」(含加查項目)及「債權人清冊」,仍為免查詢費,惟因須再提供相關證件供審核,請當事人或申請人自行至聯徵中心櫃台辦理或郵寄辦理。但當事人如願意放棄查詢費優惠方案,仍可至本公司辦理。經本公司代收之案件,聯徵中心不再辦理退費。
- 二、受理手續:
- 填寫「中華郵政公司代收代驗『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或「中華郵政公司代收代驗『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並至各地郵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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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具雙證件:
- 身分證正本。
- 健保卡、護照、駕照、軍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最近30日內「個人戶籍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等一種可資證明身分且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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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費:
- 每年度第1次申請:第1份免費提供,多加1份加收新臺幣50元
- 每年度第2次(含)以後申請者:第1份新臺幣100元。多加1份加收新臺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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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事項:
- 請郵局影印雙證件者,郵局將酌收影印費用。
-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僅供辦理債務協商專用,若您的申請目的為其他用途者,請改填「個人信用報告」申請書,以免影響您的信用紀錄或權益。
- 三、受理時間:
- 各受理郵局公告之儲匯窗口平常日營業時間,不包含延時營業郵局及週六、日營業郵局。
- 四、聯徵中心處理完成後,即以限時掛號寄予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