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範圍
國內互寄之大宗平常印刷物之普通郵資(掛號函件不適用,詳註1)。
折扣表
依交寄地區給予當次普通郵資3.5%至16%基本折扣優待,另依寄件人配合項目及交寄郵資多寡,給予2%至14%附加折扣優待,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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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平常印刷物分區捆紮郵資折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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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外或依據其他事實可認定之民營遞送業者,其所交寄之大宗郵件偏遠地區件數所佔比率不符本公司所訂標準或依本公司其他規定及特殊個案不得享有郵資折讓者,本公司保有認定及不給予郵資折讓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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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交寄大宗郵件或專案折扣而享有郵資折讓者,應以現金繳付郵資,自備郵票代替現金使用者不適用。
基本折扣應具備條件
- 須在各郵件轉運局或指定局(局名請洽詢當地郵局)交寄。
- 當次交寄同一種類平常函件件數一千件以上。
- 函件封面依規定申請自行加印「郵資已付」戳記,並妥為封裝及書寫(或印妥)收件人前3碼郵遞區號。
- 分別書寫收件人、寄件人姓名、地址及字體長寬不小於四公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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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件人地址前3碼郵遞區號分區定數捆紮:
- 定數係按照函件之大小、重量、區號相同者,每十件、二十件‧‧‧(以十進位)捆紮一捆,應捆紮牢固,提取時不致脫落為準。
- 按前3碼郵遞區號分區捆紮未達十件者,得免分區捆紮,僅須按3+3郵遞區號排序,即可享受當次分區捆紮折扣郵資優待,惟當次未分區捆紮數量不得逾當次交寄總量2%。
- 每捆上端應附分區捆紮標籤一張(但經收寄郵局查明最近六個月無分區捆紮錯誤紀錄者得免附)。
附加折扣應具備條件:
享受基本折扣率之平常印刷物,如再配合折扣表所訂附加折扣之項目者,逐項另予相關附加折扣率。
- 附加折扣第(1)項之書寫寄件人郵遞區號及收件人郵遞區號、名址書寫方式及位置(包括名條黏貼位置)未盡符合郵局規定者,無此附加折扣。
- 附加折扣第(2)項之標準型信封係指信封最大尺寸不逾235公厘乘120公厘,最小尺寸不小於140公厘乘90公厘,厚度在六公厘以下。
- 附加折扣第(3)項之郵件收件人3+3碼郵遞區號電子檔,其檔規、版次須符合本公司規定,並應以本公司指定方式上傳資料並取得檢核碼經收寄局比對成功。
- 寄件人欲享受附加折扣率第(4)項者,應按郵局提供,於其函件地址檔內建新編3+3碼郵遞區號、地址碼及具備函件排序與標準地址列印軟體,經郵局派員測試合格後列印。
- 欲享受附加折扣率第(3)及第(4)項,必須先符合附加折扣第(1)項之條件。
分區捆紮錯誤率逾四%或溢報、短報件數者:
經抽測分區捆紮件數之錯誤率逾4%或溢報、短報件數者,追回郵資折扣,或不予折扣優待。如因分區捆紮錯誤而致延遲送達者,由寄件人自行負責。倘半年內分區捆紮錯誤或溢報、短報件數之次數累計達二次者,暫停享受折扣優待四個月。
併裝為一件「混合交寄」者
平常印刷物與其他平常信函、明信片、郵簡併裝為一件「混合交寄」者,僅得按大宗平常信函、明信片、郵簡分區捆紮郵資折扣優待標準計算折扣。
寄件人一次交寄之大宗平常印刷物
寄件人一次交寄之大宗平常印刷物中,交寄村、鄉及市、鎮偏遠地區郵件比例在60%以上,且已知其為民營業者,收寄人員得報請經理或業務主管,視情形不給予當次折扣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