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
(一) |
行政院八十九年十月廿六日 ( 八十九 ) 研展字第 0020374 號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首長與民有約作業」原則辦理。 |
(二) |
交通部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交秘八十九字第 063240 號函。 |
(三) |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九十二年一月二十四日郵總秘字第92032 號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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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服務事項
(一) |
對郵政業務及其法令規章有興革建議或疑義者。 |
(二) |
對本局及本轄各支局服務場所、設施、作業有改進意見者。 |
(三) |
對本局及本轄各支局服務人員,認有服務不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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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辦理方式
(一) |
時間:每雙月第三週星期四下午2時至4時。 |
(二) |
地點:臺中民權路郵局2樓服務檯或本局6樓經理室。 |
(三) |
受理民眾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親自向本局申請預約會見 (填寫申請表) 時,應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及相關資料,以便及時處理。 |
(四) |
民眾問題屬服務事項(一)者由本局經理約見,屬服務事項(二)或(三)者由臺中民權路郵局經理約見 。 |
(五) |
聯絡電話:(04)22215121-225 。 |
(六) |
郵寄地址:400700臺中市民權路86 號2樓服務檯 。 |
(七) |
傳真電話:(04)22273274 。 |
(八) |
電子信箱 : cpho@mail.post.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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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實施要項
(一) |
受理方式: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每次十人,依預約時間先後,排定約見時間。額滿時可排入下次約見名額中。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
(二) |
弱勢族群優先受理: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及原住民等優先受理預約登記。 |
(三) |
陳情案件:依本局訂定之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辦理。 |
(四) |
會面通知:至遲於會面前三日通知會面時間、號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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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下載申請表(附加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