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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代繳公用事業及勞健保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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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本公司儲戶更便捷、安全的繳費管道,本公司已開辦轉帳代繳各項費用服務,繳費項目如下:

台電電費。
自來水費:
台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九曲堂簡易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
天然氣費:
北區:大台北區、陽明山、新海、欣欣、欣湖、欣泰、欣隆、欣芝、欣桃。
中區:台灣中油、新竹、竹建、裕苗、欣中、欣彰、欣林、竹名、欣雲。
南區:欣嘉、欣南、大台南區、欣高、欣雄、南鎮、欣屏。
勞 保 局:
勞工保險費、勞工退休金、國民年金保險費。
健 保 署:
全民健保費。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就業安定費。
中華電信費用。
申請方式
請填寫「郵政存簿/劃撥儲金帳戶委託/終止委託郵局代繳費用申請書」1式2份,以存簿儲金帳戶代繳者,請攜帶儲金簿、原留印鑑,向任一郵局申請(非通儲戶請至立帳郵局),以劃撥儲金帳戶代繳者,請攜帶原留印鑑,向付款局或票據交換局申請。
請檢附最近月份之費用繳款收據影本1份,申請代繳國民年金保險費免附繳款收據,但須出示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
已申請網路郵局服務之儲戶可利用網路郵局之「代繳服務」項目申請本項服務。
本項服務之手續費係由委託收費機構支付,儲戶無須負擔手續費,歡迎多加使用。
注意事項
申請委託轉帳代繳費用,需待各委託收費機構完成代繳建檔作業方始生效,尚未生效前請儲戶自行持繳款單繳費。
本公司辦理轉帳代繳費用,係以儲戶指定扣款帳戶足敷繳納各項費用為條件,如因帳戶結存不足等原因致無法轉帳扣繳,本公司不代為扣繳。委託代繳戶如因此遭委託收費機構罰款、停用或其他損失及責任,概由委託代繳戶自行承擔。
委託代繳戶如有售屋、遷移地址等情形,已無須代繳舊址各項費用者,請務必辦理舊址代繳項目終止及新址代繳項目委託手續,如未辦理者,其因此所招致之損失及責任,概由儲戶自行負責。
儲戶委託本公司代繳各項費用,未辦理終止代繳前結清指定代繳之存款帳戶,視同終止代繳。
本公司轉帳代繳之費用明細,均於事後補登儲金簿或寄發劃撥收支詳情單,收據由委託收費機構另寄。
委託代繳戶如對本公司已轉帳代繳費用之金額、明細、費率等有疑義,請自行洽委託收費機構查詢釐清或辦理退費、補繳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