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清廉需要各檢察機關、調查局及廉政署此「肅貪金三角」共同努力,一起提昇國際競爭力!
ღ 廉政署廣告 - 守護廉潔家園
ღ 關於政風機構
民國42年7月,我國政府審度當時局勢,遂於行政機關設置安全單位,其主要職掌係依據「動員勘亂時期保密防諜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有關忠誠調查、保防教育宣導等人事查核業務。
民國57年9月,為有效端正政風,再增列政風調查為安全單位之職掌。
民國61年8月,行政院為精簡組織,將安全單位併入人事單位,仍負責人事查核業務;然為別於人事管理業務單位,爰將人事查核單位簡稱人事處(室)二。
動員勘亂時期終止,為因應時勢變遷、順應輿情並續開展「端正政治風氣、肅清貪瀆不法」等相關工作,法務部乃於民國80年研提「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擬將原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營事業之人事查核單位改制為政風機構。
民國81年6月16日,「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7月1日總統明令頒布施行,政風機構法制化工作終底於成,法務部亦於是時成立「政風司」,專責籌辦全國政風業務,各機關之人事查核單位亦同時改制為政風機構。其後,法務部續著力於各項政風業務法制化、公開化、透明化等革新工 作,政風機構及其附屬人員在觀念上與作為上也隨之迴異於往昔。
民國100年7月20日,我國廉政反貪史上第一個專責廉政機關–法務部廉政署正式成立。該署具有國家廉政政策規劃推動,執行反貪、防貪、肅貪等 四項職能,又為推展上開業務,乃於署本部設置綜合規劃、肅貪、防貪和政風業務等業務組,另在北、中、南部地方分設外勤調查組。廉政署成立後,該署及各政風 機構之人事制度,仍維持一條鞭管理,均屬同一人事體系,皆為政風人員,原「政風職系」則修正為「廉政職系」,未來將依據廉政業務需求擴充工作內涵,供廉政署及各政風機構職務選置,以強化人員交流,累積廉政專業知識與經驗。
政風機構幾經融合、轉變,於蛻變過程中多歷阻難,然以眾多熱愛國家之公民們不斷地支持與鼓勵,政風機構始能站穩腳步,繼續成長茁壯!
為因應郵政組織變革之需﹙92年元旦,郵政總局正式改制為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仍屬國營企業﹚,復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之相關規定,本局政風室於92年1月1日正式成立。臺南郵局政風室於行政體制上,係首長之幕僚單位,秉承機關首長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至單位內部業務指導及人事調遣方 面,則屬法務部廉政署、交通部政風處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政風處管轄。
一、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擬定事項。 |
二、 | 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
三、 | 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
四、 |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
五、 | 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
六、 | 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
七、 |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ღ 檢舉貪瀆管道
► 本局政風室受理檢舉貪瀆相關專線電話、傳真號碼、郵政信箱、電子信箱如下:
專線電話:(06)224-6754
傳真號碼:(06)224-0895
郵政信箱:臺南郵局第 56 號信箱
電子信箱:posttn06@mail.post.gov.tw
敬請檢舉人告知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或地址等,俾利本局於受理、查處後電復或函復。
►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民眾陳情檢舉多元管道
一、「現場檢舉」:廉政署北、中、南部地區調查組均設有專人負責受理現場檢舉事項,時間為上班日08:30~12:30及13:30~17:30。
二、「電話檢舉」:設置0800受理陳情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上班日08:30~12:30、13:30~21:30;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08:30~12:30、13:30~17:30)。
三、「書面檢舉」:郵政信箱「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傳真專線「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開啟廉政署網站首頁「檢舉和申請專區」-「我要檢舉」。
為有效打擊貪瀆不法,我們提供上述多元檢舉管道,敬請踴躍檢舉。
ღ 政風白皮書 & 廉政會報
Adobe Acrobat Reader,這是一套免費軟體,可以在所有主要電腦平台上檢視與列印 Adobe 可攜式文件格式 (PDF) 檔案。Acrobat Reader 也可用來檢視 Adobe Photoshop Album 幻燈片和電子賀卡。您甚至可以隨身攜帶 Adobe PDF 檔案,並使用 Acrobat Reader for mobile devices (英文版) 隨時隨地檢視檔案。
若您的機器未安裝Adobe Acrobat Reader,可至Adobe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