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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9 列印
CRPD為21世紀第一個人權公約,影響全球身心障礙者之權利保障。

為聯合國促進、保障及確保身心障礙者完全及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促進固有尊嚴受到尊重,降低身心障礙者在社會上之不利狀態,以使其得以享有公平機會參與社會之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領域。

2006年12月13日聯合國通過CRPD。

2008年05月03日CRPD生效。



◎CRPD的8大原則:

1.尊重他人、尊重他人自己做的決定

2.不歧視

3.充分融入社會

4.尊重每個人不同之處,接受身心障礙者是人類多元性的一種

5.機會均等

6.無障礙

7.男女平等

8.尊重兒童,保障身心障礙兒童的權利

◎相關訊息詳見
https://crpd.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