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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轉存業務介紹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3 列印

業務介紹

業務介紹
業務介紹
機關、學校、公私團體、公司行號及工廠等僱有眾多員工,每月發薪時,可委託郵局將薪資直接存入員工存簿帳戶。

辦理手續
辦理手續
委託機構與郵局簽訂薪資存款契約,並以委託機構名義開立「劃撥帳戶」。
請所屬員工開立郵政存簿儲金帳戶(已開戶者,免另開新帳戶)。
委託機構可申請使用「郵政業務資料傳輸系統」,利用網路傳輸薪資轉存資料,方便又快速。
於指定發薪日前1工作日請將轉存款項存(匯)入指定受託局帳戶內(交付票據者,應於發薪日前 1工作日交換通過),並將轉存資料儲存於USB送交受託局辦理(或透過網路傳輸方式),及將「 薪資總表」傳真或送至受託局(未申請「郵政業務資料傳輸系統」者,連同「團體戶存款單」送至受託局)。

業務特色
業務特色
為委託機構代發薪資,提供最貼切之服務。
可由委託機構電腦直接傳輸,迅速便利。
直接入戶,即時生息,且利息享免稅優惠。
減少現金流轉及運送風險。
本公司為國營事業,信用可靠,營業時間長且營業據點及ATM檯數多。
使用媒體USB或網路連線方式直接傳輸作業且按月固定轉存者,可享:
薪資優惠利率 (請至:存款利率表 查詢。)
每月3次免收跨行提款手續費。
轉存「本薪類」薪資款項(存摺列印「薪資」)者,享每月30次免收跨行提款手續費及每月66次免收跨行轉帳(不包含全國性繳費稅服務)手續費。
申購國內基金手續費折扣優惠(請點閱:基金業務專區專區)。

備註:當月未轉存薪資者,自該停止轉存月之次月10日起轉為一般利率計息,跨行提款及跨行轉帳免收手續費優惠自次次月1日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