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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儲金存款期限、利率及利息計算
最後更新日期:106/04/27
存款期限
存款期限:
- 整存整付:
- 1、3、6、9月期
- 1、2、3年期
- 指定到期日(最少1個月不逾3年)
- 分期付息:
- 3、6、9月期
- 1、2、3年期
- 零存整付:
- 6、9月期
- 1、2、3年期
- 外籍或大陸人士之存款期間不得逾居留證有效期限。
存款利率:
請至 「郵政存款利率」 查詢。
利息計算:(定期存款試算)
- 存單利息計算分「固定利率」及「機動利率」,「零存整付」僅以機動利率計息。如採機動利率者,遇郵局同期限之存款牌告機動利率調整時,即機動調整。
- 定期儲金之利息,1、3、6、9月期者按月單利計算。1年以上各期者,除分期付息外,按月複利計算。其足月部分不論大小月按月計息,不足月部分(含閏年)之零星天數,一律以365日為計息基礎。
- 「零存整付」如因結存不足無法於約定轉存日扣帳,自逾期第3天起計扣利息(即到期提款時由電腦計出應得本息後扣除逾期未存款期間之利息,每月存款逾期在2天以下者不扣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