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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檢視/更新日期:115/03/30 列印

法定公開揭露事項本公司兼任法律顧問及法律諮詢委員

本公司兼任法律顧問及法律諮詢委員一覽表

聘用單位 顧問姓名 聘用起訖年月日 工作內容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總公司 官朝永律師 115年1月1日至
115年12月31日
就總公司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6,000元
電話:
(02)23316775
傳真:
(02)23707515
總公司 郭土木教授 114年12月11日至
115年12月10日
就總公司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元
電話:0937140855
臺北郵局 朱正剛律師 114年12月1日至
115年11月30日
就臺北郵局、基隆郵局、板橋郵局、三重郵局、宜蘭郵局、桃園郵局、花蓮郵局及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4萬6,000元
電話:
(02)23278222
傳真:
(02)23278220
總公司 張詠善律師 115年4月1日至
116年3月31日
就總公司、臺中郵局、新竹郵局、苗栗郵局、南投郵局、彰化郵局、雲林郵局及嘉義郵局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一、法律諮詢委員
二、依約定給付諮詢費用
電話:
(04) 23787766
傳真:
(04) 23787885
高雄郵局 蔡鴻杰律師 115年1月1日至
115年12月31日
就高雄郵局、臺南郵局、屏東郵局、臺東郵局及澎湖郵局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元
電話:
(07)5354568
傳真:(07) 5354578

本公司兼任法律顧問及法律諮詢委員一覽表

聘用單位 總公司
顧問姓名 官朝永律師
聘用起訖年月日 115年1月1日至
115年12月31日
工作內容 就總公司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6,000元
電話:(02)23316775
傳真:(02)23707515
聘用單位 總公司
顧問姓名 郭土木教授
聘用起訖年月日 114年12月11日至
115年12月10日
工作內容 就總公司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元
電話:0937140855
聘用單位 臺北郵局
顧問姓名 朱正剛律師
聘用起訖年月日 114年12月1日至
115年11月30日
工作內容 就臺北郵局、基隆郵局、板橋郵局、三重郵局、宜蘭郵局、桃園郵局、花蓮郵局及臺北郵件處理中心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4萬6,000元
電話:
(02)23278222
傳真:
(02)23278220
聘用單位 總公司
顧問姓名 張詠善律師
聘用起訖年月日 115年4月1日至
116年3月31日
工作內容 就總公司、臺中郵局、新竹郵局、苗栗郵局、南投郵局、彰化郵局、雲林郵局及嘉義郵局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一、法律諮詢委員
二、依約定給付諮詢費用
電話:(04) 23787766
傳真:(04) 23787885
聘用單位 高雄郵局
顧問姓名 蔡鴻杰律師
聘用起訖年月日 115年1月1日至
115年12月31日
工作內容 就高雄郵局、臺南郵局、屏東郵局、臺東郵局及澎湖郵局個案或業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給付之兼職交通費 一、法律顧問
二、年費3萬元
電話:(07)5354568
傳真:(07) 535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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