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美國已經決定啟動正式談判,目標是獲致高標準且具經濟意義的貿易協定,預期雙方未來的談判將包含下列貿易領域:
1.貿易便捷化
- 討論以最佳方式促進貿易便捷,包括:(1)提高資訊公開及透明化、(2)簡化邊境程序、(3)數位化措施、(4)無紙化貿易及預先審查通關文件、(5)簡化易腐性貨品通關時程、(6)貨品放行、貨品退回及快遞貨品、(7)保護貿易商資訊,以及(8)關務合作。
2.良好法規實務
- 尋求以良好治理及遵守法律的理念,採用完善、透明化的原則訂定法規。
- 相關原則包括:(1)即時於網路提供關於法規及法規訂定過程的資訊、(2)提供充足的時間與公眾溝通、給予公眾有意義的評論機會並考量各方意見,且(3)基於最佳資訊、科學及證據做成法規決策。
- 於服務業方面,以WTO服務業國內規章聯合倡議內容作為談判基礎,規範相關服務業申請有關資格標準及程序、證照核發程序要件等原則。
3.反貪腐
- 為防止及打擊賄賂與其他形式之貪腐,致力採用強而有力之反貪腐標準,包括下列條款:
- 排除賄賂之稅收減免
- 建立關於追繳貪污犯罪所得之措施
- 建立拒絕提供涉及貪污犯罪之外國公職人員避風港的相關措施
4.中小企業
- 為便利中小企業經商,將透過制訂條文:(1)合作找出及克服貿易障礙、(2)關注貿易便捷化及資訊分享、(3)分享最佳做法、(4)共同努力於促進及支持中小企業貿易的活動,包含協助婦女或弱勢群族等擁有的中小企業經商等。
5.農業
- 透過科學、以風險為基礎的決策、採取透明完善法規作法等方式,尋求可促進農業貿易之法規。
- 建立糧食安全及創新技術等生產作法的合作機制,以提高農業生產力,減少土地、水及燃料使用,並有助於氣候調適及韌性。
6.標準
- 在標準議題上尋求合作,討論的範圍涵蓋標準、技術性法規及符合性評鑑程序準備到採行,以及貿易障礙。
7.數位貿易
- 尋求對勞動者、消費者、企業家及中小企業有利的數位貿易環境。
- 雙方共同理念包含:(1)建立消費者對數位經濟的信任、(2)推廣資訊的取得、(3)便利數位科技的使用、(4)建立具韌性且安全的數位基礎建設、(5)解決數位經濟中具歧視性的作為、(6)推動於競爭政策的合作。
8.勞動
- 推動保障國際認可勞動權益,包括消除全球供應鏈中的強迫勞動。
- 增加勞工參與制定貿易政策時可表達意見之機會。
- 討論企業於協助保障勞動權益所扮演之角色與責任。
- 發展更具包容性的貿易政策,創造更多機會,促進性別平等,彰顯貿易可以成為良善的正面力量。
9.環境
- 尋求深化貿易與環境議題的合作,包括:
- 推動綠色企業、綠色就業與經濟去碳化。
- 推動自然資源保育等環境保護議題,並應對急迫的環境挑戰,例如非法、未報告和不受規範漁業以及野生動植物的非法貿易。
- 交換貿易與環境相關議題資訊。
10.國營事業
- 尋求解決國營或國家控制事業,及政府指定之獨占事業不符市場常規的作法,會對國際貿易及投資造成顯著扭曲。
- 採行特定規範以確保相關政府控制事業依市場機制運作、公平監管,且不會接受扭曲貿易的非商業性援助。
11.非市場政策及做法
- 臺美均為市場經濟體,且瞭解貿易夥伴的非市場政策衍生的損害,威脅人民生活,並傷害勞工及企業。
- 合作對抗第三國採取非市場政策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