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費類別 | 計費標準 | 資費 | 備註 |
---|---|---|---|
回執費 | 每件 | 18 | |
補發國際包裹副執據費 | 每件 | 14 | |
查詢費 | 免費 | ||
撤回或更改地址費 | 每件 | 24 | 以傳真撤回者另收傳真費。 |
逾期保管費 | 自第16日起每件每逾1日 | 6 | |
退回費 | 出口國際包裹,遇有無法投遞經寄達國郵政退回,應收之費用為:「按包裹清單所列SDR數目」折成新臺幣+「我國依國內包裹資費表收費」。 (現1SDR=NT$47,如有變動另再通函) | 此項「退回費」應由寄件人全額支付後,始得領回退回包裹。 | |
保價費 | 保價金額不逾新台幣1,000元 | 20 | |
每加1,000元或其畸零數 | 10 | ||
緊急情況附加費 | 出口郵件遇有緊急情況(如傳染病疫情)影響,致航運價格激增,將加收本項費用,計費標準於每個月另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