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史展品指曾經經由官方、地方或私人郵政機關郵遞的信封 或郵件。
郵史展品或顯示郵路、或探討郵資、或表現郵戳,也可以對郵政機關在信封或郵票上所蓋用戳記及塗抹戳記,加以分類與研究。
郵政展品包括實寄之信封、片封簡、已銷印郵票與郵政文件,經適當編排後,作整體均衡的陳現,或就下列郵政史領域中,任一方面加以詳述。
郵政史展品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包括地圖、表格、公告及類似有關資料,但必須與展品所選主題及所敘述郵政業務有直接關係者為限。
<例1>:自民國38年6月15日起,台灣地區郵資改以新台幣計算,一直到現在,郵資已數度調整。如果一部郵集是以郵票及經實際郵寄過的信封、明信片、郵簡等,來呈現郵資的改變,那麼這部郵集就是屬於「郵史類」。
<例2>:大清郵政開辦後,民間私人經營的「民信局」依然存在。有一段時期,這兩個系統曾合作遞送郵件。用郵品來說明這段郵政歷史的,也是「郵史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