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安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提供國民基本經濟保障,是保戶居家旅遊的最佳選擇。
附加主約之傷害保障,保費便宜。
自動續保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75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吉安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
保障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致成失能或死亡之保險。
附加主約之傷害保障,保費便宜。
自動續保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屆滿75歲之保單週年日止。
日額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附約
貼心的「療養保險金」。
加倍給付的「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保證續保最高至70歲。
本公司傷害保險附約係屬自動續保商品,只要主約有效期間所約定繳費儲金帳戶有足夠金額扣交續年度保險費(主約+附約保險費),該傷害保險附約即自動續保,保戶免再辦理續保申請。
郵幸福保險
1.於屆滿3、6、9、12保單週年日,領回「生存保險金」。
2.繳費期間 15年,期滿一次領回「滿期保險金」。
常鴻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1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5%逐年遞增至第20保單年度止。
2.每屆滿2年之保單週年日(不含契約期滿當次),按當時基本保額10%領回生存保險金。
3.契約滿期日,一次領回當時基本保額2倍。
好利旺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
1.宣告利率機動調整 增值回饋保障加值。
2.第1至第10保單週年日:每屆滿2年之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3%給付生存保險金,第11至第19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保險金額6%給付生存保險金。
3.期滿按當時保險金額之1.5倍一次給付滿期保險金。
金幸福保險
年年常春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一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20%逐年遞增至第10保單年度止。
2.繳費期間內,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2%給付生存保險金;繳費期間屆滿後(含繳費期間屆滿當次)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77歲之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5%給付生存保險金。
3.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達78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當時之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常樂增額保險
1.保險金額自第1保單年度起按基本保額依年單利5%逐年遞增至第20保單年度止。
2.繳費期間內,每屆滿3年、6年、9年之保單週年日及繳費期間屆滿後(含屆滿當次)至屆滿19年之保單週年日,每一保單週年日按當時基本保額6%給付生存保險金。
3.期滿一次領回滿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