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8條、「保險公司與辦理簡易人壽保險業務之郵政機構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7條及「證券期貨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略以,本公司應出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並提報董事會通過,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將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內容揭露於本公司網站,並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