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戶服務新契約處理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109/01/31
- 受理/經辦郵局
- 1.收受轉帳代繳委託書、個資告知書、審閱期間確認聲明書(背面為顧客投保權益確認書)、要保書等要保資料。
- 2.執行新立交易報帳,並於日終結帳後,將相關轉帳代繳委託書、個資告知書、聲明書、要保書等資料隨收付日報寄壽險處
- 壽險處
- 1.檢視要保資料齊全性及正確性
- 2.審核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動機、保險利益、財務、職業及健康狀況等各項核保因素綜合加以評估,並注意保件有無道德危險等情形。
- 業務員更正或洽請保戶補正蓋章,補正完妥後,要保資料再送回壽險處審理。
- 有無缺漏或錯誤
- →有,退郵局補正
- →無
要保書、聲明書及確認書、個資告知書掃描、資料結合
- 拒、緩保件/部分承保件
- →印製補退費清單,寄退郵局洽要保人辦理退費手續
- 部分承保件/承保件
- →委由台北郵局電子郵件科印發保險單(內含首期保費送金單)後,逕寄保險單予經辦局
- → 投遞成功:保戶收到保險單
- → 投遞未成功或招領逾期之保險單退回經辦局時,須登載於「退回保單登記簿」,保險單由主管統一保管,再轉交業務員寄交或面交保戶。
- ※ 注意:
- 1.從受理新契約至印發保險單之作業時間,一般正常情形約需10個工作日,要保人如逾20日未收到新保險單時,請持轉帳代繳委託書單向受理郵局或原業務員查詢,或逕洽本公司壽險處(電話:02-23956700)。
- 2.【保單核發進度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