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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4/08/31 列印

安全衛生專區顧客攜帶寵物進入營業廳防護措施

郵 政 消 息

親愛的顧客您好:

為維護用郵顧客的安全,請您勿攜帶「危險寵物」進入營業廳。若您攜帶非危險寵物進入營業廳,請保持營業廳主要通道地面之淨空以利通行,並請做好下列防護措施之一:

一、寵物由您陪同並抱於懷中。

二、寵物裝入箱、袋、小籠或容器內,其頭、尾、四肢及排泄物無露出或滲漏之虞者。

三、寵物須用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

另外,寵物進入營業廳如有驚嚇或危害用郵顧客的疑慮時,郵局得請您為寵物加戴「嘴罩(套)」等防護措施或請您將寵物帶離營業廳。

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帶同幼犬進入營業廳者,得不受以上之限制;執行任務之警犬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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